在法律层面上,我国对私家侦探的定义有不同的版本。最常见的定义是作为私家侦探在government以外从事民商事调查的机构和组织。学界认为,私家侦探是指为了查明事件的事实情况而进行各种法医(考察)活动的普通个人。
青岛专业侦探公司表示,广义上说,私家侦探是指除刑事调查机关外,受雇主委托,通过公开或秘密方式从事情报资料收集和证据调查活动的组织或个人。在业务层面,私家侦探不仅涉猎民事、商业业务的调查和证据收集活动,还涉猎轻微刑事案件的证据收集活动,业务范围比较广泛。
私家侦探的特点
(1)主体身份的非正式。私人侦探组织没有行使公共权力的资格,属于民间组织,与权力机关区分开来。
(2)目的的营利性。青岛专业侦探公司不是社会团体,而是属于商业机构,主要要求提供付费服务,为委托人付出代价,作为行动的原动力。
(3)权力来源的委托性。青岛专业侦探公司开展业务的权利来自当事人的委托许可,一般通过委托书严格限制调查行为、内容和范围。
(4)对行为本质的调查。私家侦探的行为并不是侦查行为,而是调查行为,权源来自委托人的许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私家侦探将成为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以外收集证据的重要机关之一。只要国家引导,私人调查就会成为解除人们忧虑的好帮手。